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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工科技(30166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义务人 的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 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提及"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中提及"披 露"系指在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信息,并送 达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所属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