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宏工科技(301662)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 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 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 司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证券事务部为日常工作机构。董事会 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等工作,证券事务代 表协助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及备案等日常工作。 第四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向 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内幕信息的有关内容。公司依法报送或披露的信息,严 格按照证券监管有关规定进行。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 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