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安科技(300328) - 宜安科技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 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 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间 接地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 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等。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应不断完善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利用非公允的关联交易、资产重组、垫付 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利润分配和其他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侵占公司资金、资产,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