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生物(00202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三)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 其成员的行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和议事程序,确保其决策行为的民主化、 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及其选举、离职管理 第二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凡 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任何情形的,不得担任董事; 否则,其任职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 任董事的情形的,公司应解除其职务。 第三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 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 董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