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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生物(00202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KHBKHB(SZ:002022)2025-10-13 11:01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五)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培训证 明或具备任职能力的其他证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条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水平,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并依据《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深圳 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董 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高级管 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 人谋取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