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集团控股(00166) - 授出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 条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NEW TIMES CORPORATION LIMITED 新時代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166) 授出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14.41(A)條 進一步延遲寄發通函 非執行董事: 李志軒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翁振輝先生 招偉安先生 黃偉德先生 梁詩麗女士 由於需要額外時間編製本公司之財務資料( 包括債務聲明及營運資金充足性聲明) 以 供 載 入 通 函,本 公 司 已 向 聯 交 所 申 請 豁 免 嚴 格 遵 守 上 市 規 則 第14.41(a) 條,以 延 長 寄 發 通 函 時 間(「第二次豁免」)。本 公 司 將 就 第 二 次 豁 免 的 申 請 及 預 期 寄 發 通函日期另行刊發公告。 承董事會命 新時代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鄭錦超 香港,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 僅供識別 1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 執行董事: 鄭錦超先生 (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