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博通(688168) -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国浩京证字[2025]第 0555 号 致: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2023)》及《北京安博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所指派 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本次会议的真 实性、有效性进行查验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 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起予以公告。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 2025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