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瑞股份(002353)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愿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自愿性信息披露应 当遵守公平原则,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 第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利用自愿披露的信息不当影响公司证券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不得利用自愿性信息披露从事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信 息披露义务人,是指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 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 露义务的主体。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