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瑞股份(002353)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烟台 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 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 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