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瑞股份(00235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Jereh GroupJereh Group(SZ:002353)2025-10-13 12:32

第二条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任期届满、解任或其他 导致实际离职的情况,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 律法规及《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董事职务。 如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拟辞职的独 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 第四条 公司董事任期届满未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