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06806) - 建议修订公司章程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 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 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股份代號:6806) 建議修訂公司章程 申萬宏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謹此宣佈,經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審議批准,建 議修訂《申萬宏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經本公司監事會(「監事會」)審議批 准,建議不再設置監事會。 建議修訂公司章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東會規則》等法 律法規、最新監管規定及監事會改革要求,為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 本公司對公司章程進行修訂(「本次章程修訂」)。待修訂後的公司章程獲本公司股東大會(「股 東大會」)審議批准後,本公司將不再設立監事會,由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行使《公司法》規定的 監事會職權。本次章程修訂的詳情請參閱本公告附錄。 修訂後的公司章程自股東大會通過相關議案之日起生效。在股東大會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