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竹生物-B(0257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职责和议事规则
軒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職責和議事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軒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及高級 管理人員的產生,優化董事會和高級管理人員的組成,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範性文件(合稱「國家法律 法規」)《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以下簡稱「《香港上市規則》」) 及《軒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設立公司董事會 (以下簡稱「董事會」)下轄提名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並制定本《軒竹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職責和議事規則》(以下簡稱「本細則」)。 第二條 委員會是董事會下設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負責制定公司董事和高 級管理人員的人選、選拔標準和程序,進行考核並提出建議。 第三條 本細則所稱董事是指公司所有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是指董事會聘 任的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及《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高級管 理人員。 第四條 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並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第五條 本細則適用於委員會及本細則中涉及的有關人員和部門。 第二章 委員會組成 第六條 委員會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