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唐工业(300707) -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
第六条 专门会议应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 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 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 (二)会议的召开方式; (三)拟审议的事项; (四)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五)独立董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七)发出通知的时间。 第三条 公司应当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任一独立董事均可以 提议召开会议。 如有需要,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可以列席专门 会议,但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人员对会议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四条 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 3 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 和信息。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 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五条 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