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唐工业(300707) -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公司应当指派董事会秘书或者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负责与交易所联系, 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以及其他涉及公司重大事项的会议,应及时告知董事会 秘书列席,并提供会议资料。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交易所 第一条 为了促进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 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 司章程》"),特制定本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