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唐工业(300707) -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本制度第四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 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所") 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 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切实保护投资者的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