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唐工业(300707) -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的工作人员应 当按其职责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 担直接责任;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对其分管范围内 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第十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除直接责任人外,董事长、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 财务部负责人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 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造 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其他不良影响的; (二) 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年报内容与格 式准则、临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等规范 性文件,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其他不良影响的; (三) 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