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唐工业(300707) -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 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 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的,可以无须向深交所申请,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 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宜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