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唐工业(300707) -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证券法务部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登记结算公司")申报其个人及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 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一)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新任高级管理人 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2 个交易日内; (二)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 2 个交易日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做好信息披露工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