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龙股份(603779) -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规范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职能及运作,做好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对公司 经营、财务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其他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在《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 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召集人。 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