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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脉科技(60304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 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在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等下属 企业及参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和商业活动等过程中已发生或拟发生的可能 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或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本部各部门、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六)上述部门或公司指定的责任人及责任部门; (七)其他可能知悉公司重大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