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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脉科技(60304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 | |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 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和权限,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 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二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三)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本章程规定应由股东会决定的其 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