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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脉科技(60304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 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及《南京华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要求,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 (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修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