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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股份(30065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TECNONTECNON(SZ:300650)2025-10-14 09:16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五)本人因涉嫌与本上市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 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1 (四)上市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第一条 为加强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