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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川智能(68802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协助董事会独立地审查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委员中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担任审计 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科创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 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