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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化科技(600691) -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SLCTSLCT(SH:600691)2025-10-14 10:31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9 月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 律、法规)规定和《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十一)审议公司在连续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公司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交易(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