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水务(603291) -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第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决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 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 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一)董事长提名;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 的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订本工 作细则。 (二)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 (三)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