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泓新科(00302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 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 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 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