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泓新科(00302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 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四条 董事会设立战略与 ESG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制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并予以披露。专门委员会成员由不少 于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董事会的人员组成 第五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成员中,3 名为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