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泓新科(00302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会议。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会议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一条 为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第二条 公司应当完善股东会运作机制,平等对待全体股东,保障股东依法享 有的知情权、查询权、分配权、质询权、建议权、股东会召集权、提案权、提名 权、表决权等权利,积极为股东行使权利提供便利,切实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股 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