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泓新科(003022)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维护公司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 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联泓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 (三)本办法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 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1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 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为公司的关联自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