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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汉芯城(301563)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 作为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汉芯城"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2025 年 修订)》等有关规定,对云汉芯城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云汉芯城 (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5〕161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27.902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