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水资源(01115) -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重新遵守有关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规定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 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 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西藏水資源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115) 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 及 Tibet Water Resources Ltd. 重新遵守有關獨立非執行董事之規定 西藏水資源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董事(「董事」)會 (「董事會」)謹此宣佈委任以下獨立非執行董事。 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 鄭玨女士(「鄭女士」)已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自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五日起生 效。 鄭玨女士,57歲,在餐飲行業運營管理擁有逾三十年經驗。彼於一九九七年至二 零二零年期間在通用磨坊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工作,先後擔任多個營運管理要職, 離職前為中國區運營總監,統管旗下品牌哈根達斯在中國區所有店鋪的營運管理、 市場營銷及店鋪財務表現的工作,並負責優諾酸奶、灣仔碼頭系列產品的供應鏈管 理。鄭女士於一九九三年在華東師範大學傳播學院公共關係本科畢業。 – 1 – 根據鄭女士與本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