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化学(301518) - 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专项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5 年度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专项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了公司编 制的《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在全面了解的基础上,现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公司编制的《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