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迹(0267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雲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工作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委員會組成 1 第一條 為規範北京雲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及高級管 理人員的產生,優化董事會和高級管理人員的組成,完善公司治理 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23修訂)》、《香港聯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以下簡稱「《香港上市規則》」)、《香港上 市規則》附錄C1所載的《企業管治守則》、《北京雲迹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 性文件,設立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並制定 本工作細則(以下簡稱「本細則」)。 第二條 委員會是董事會下設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負責制定公司董事和高 級管理人員的人選、選拔標準和程序,進行考核並提出建議。 第三條 本細則所稱董事是指公司所有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是指董事會聘 任的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公司章程》規 定的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四條 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並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第五條 本細則適用於委員會及本細則中涉及的有關人員和部門。 第六條 委員會由不少於3名董事組成,且至少委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