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冰轮环境(000811)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 年修订)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ESG 战略、可持续发展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与 ES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