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科药业(688373) -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 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 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 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本制度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 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 外。 在内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