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荣兆业(002016)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 15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 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 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最后按得 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本实施细则中所称董事特指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由公司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会议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对 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必须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董事 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