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传媒(301551)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本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 "重大信息"或者"重大事件"),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 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信息,不得提前向任何 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