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精密(00238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 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 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十八条规定 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管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也应遵守本制 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公司董事、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