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精密(00238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DSBJDSBJ(SZ:002384)2025-10-15 11:02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完善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 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二条 董事的任职条件必须符合《公司章程》之规定。 第三条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 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职工代表董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 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每届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 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 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 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