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精密(00238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DSBJDSBJ(SZ:002384)2025-10-15 11:02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 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 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 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决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 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