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精密(00238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 战略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三)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 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