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精密(002384) - 总经理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 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 外关系和统揽全局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 的生产经营业务,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第十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六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条 独立董事之外的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执行总裁、副总经理 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执行总裁、副总经理 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董事会聘任制。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由董事长提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总经理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并报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