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精密(002384) - 合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经办人申报→部门负责人审查→财务审查→法务审查→法定代 表人(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 申报 由经办人填写合同签约申报表,附合同签约文本,报送部门负责 人。经办人为合同签订的第一责任人,对合同拟定、签订和履行 负直接责任。 第十二条 审查 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合同进行初审,签署明确的审查意见。财务、 法务部门作为职能部门对合同进行专业审核。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领导)对合同进行终审批准。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二章 合同的起草与签订 第三章 合同的审查批准 第十条 合同审查批准程序为: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同管 理,规范合同法律行为,防范经营风险,保护公司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各部门必须相互配合,切实执行本制度,凡违反规定操作而造成 公司损失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四条 所有合同样本均由公司法务部根据相关规定统一负责起草,具体 内容由各部门负责,最后由法务部管理 第五条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