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精密(00238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苏州 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 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负责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获得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执行总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及由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