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科技(600143) - 金发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金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因主动辞职、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其实际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董事辞任的,自公 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任报告时生效。有关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