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嘉泽新能(601619) -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健全董事会的议 事和科学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有3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1 嘉泽新能源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