跃岭股份(002725) -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以下统称 "证券")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具体标准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应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范运作 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确立的基本原则。 (二) 对该事件进行内部研究、文件流转时,应以代号等方式将事件的关 键内容予以屏蔽; (三) 对于可能使公司证券价格发生重大波动的敏感信息,尽量采取口头 沟通方式,避免在早期阶段以书面方式流转文件;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