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跃岭股份(002725)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以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协议内容按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应积极督促商业银行履行协议。 公司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协议的,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与 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 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权证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 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 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