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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岭股份(00272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列举的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 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相 关人员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对上报的重 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 向董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对外披露。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 司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所规定的 应报告的信息时,本制度规定的负有报告义务的联络人和责任人,根据报告程序 将相关信息按公司组织结构体系,逐级归集并向公司总部各相关职能部门报告的 信息流转传递制度。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内容和适用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重大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